寧夏回族自治區消防協會
關于開展全區第一期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
及中級建(構)物消防員資格鑒定輔導及考試的通知
各消防設施檢測公司,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根據公安部消防局《關于貫徹實施<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號)要求,總隊決定面向已取得消防技術服務自資質的機構,開展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和中級建(構)物消防員資格鑒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堅持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意見》中“建立行政許可類消防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推進社會消防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思想,貫徹實行全區統一規劃、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通過對全區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機構技術人員進行短期培訓,促使其順利通過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和中級建(構)物消防員資格鑒定,解決我區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人員資格問題,實現我區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順利過渡的目標。
二、工作步驟及內容
(一)考試報名
1、報名要求:本期班培訓、考試、鑒定報考人員限定為已取得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資質及消防評估資質機構的技術人員。
(1)注冊消防工程師:按照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申報臨時認同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
(2)中級建(構)筑消防員:按照國家標準《建構筑消防員》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鑒定申報條件,申報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資格鑒定。
2、報名資料:
(1)注冊消防工程師報名資料:
①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報名及資格確認審查表;(見附件1)
②身份證(原件查驗,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
③學歷證書(原件查驗,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
④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⑤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2)中級建(構)筑消防員報名資料:
①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見附件2)
②身份證(原件查驗,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
③學歷證書(原件查驗,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
④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⑤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3、報名時間:各消防設施檢測公司及有關單位于6月5日18時前到寧夏消防協會報名,報名時由寧夏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負責收取報名資料及培訓費,由寧夏消防協會負責收取鑒定費(240元/人)。各公司同一技術人員同時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及中級建構筑消防員的,請分別填寫相關報名表,并提供相關資料。聯系人:張宇坤,13895083033.
4、資格審查:總隊相關部門從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歷等方面予以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協會網站予以公布并核發準考證。
(二)組織培訓
1、開展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培訓。
培訓時間:6月9日至10日。
培訓地點:寧夏青松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培訓內容:詳見培訓課程安排表(見附件3)。
培訓費用:每人300元。
培訓報到:培訓人員于6月9日8時前到培訓地點報到。
2、開展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鑒定培訓。
培訓時間:理論學習,6月11日至14日;技能操作,6月16日至18日。
培訓地點:理論學習,寧夏青松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技能操作,總隊培訓基地。
培訓內容:詳見培訓課程安排表(見附件3)。
培訓費用:每人650元。
培訓報到:培訓人員于6月11日8時前到培訓地點報到。
同時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及中級建構筑消防員鑒定的人員,培訓費共收800元。
(三)考試鑒定
1、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
考試時間:6月15日15時至18時,共三小時。
考試地點:總隊培訓基地。
考試方式:計算機答題。
考場安排:設1個考場,兩個場次,第一場次:14時30分至16時,第二場次:16時30分至18時。每場次考生45人,單人單桌,每考場監考人員2人。
2、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鑒定考試。
考試時間:理論考試,6月15日上午。技能鑒定,6月19日全天。
考試地點:理論考試,總隊培訓基地。技能鑒定,鑒定站。
考場安排:理論考試,共設3各考場,每考場考生30人,監考人員2人。
(四)考試紀律
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應試人員有以下行為,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成績無效:
①未攜帶準考證或有效證件,考試遲到30分鐘以上者。
②理論考試及技能鑒定期間,攜帶與考試相關的復習資料、電子設備進入考場,經勸阻無效者。
③未按規定填寫考生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的。
④未用規定紙、筆作答,或試卷筆跡前后不一致的。
⑤以旁窺、交頭接耳、打手勢等方式傳播信息的。
⑥未按規定位置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考場的。
⑦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應試人員有以下行為,取消本次考試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同類考試: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②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③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④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⑤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⑥其它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五)成績公示
對報名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人員考試成績及中級建(構)物消防員資格鑒定人員鑒定成績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資格確認
對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資格的人員,以總隊文件形式對外公布確認。
對取得中級建(構)物消防員資格的人員,發放資格證書確認。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本次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及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鑒定是我區首次組織的此類考試,考試結果直接影響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授予。各單位要積極配合,相互支持,順利完成本次考試工作。
(二)嚴格紀律,客觀公正。本次考試,關系到社會消防設施檢測機構切身利益,考務實施機構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考風考紀,各級領導和考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切實做好試卷命制、印刷、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做到不泄密、不作假、不徇私,切實維護考試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考試工作人員存在泄露試題內容或與參考人員串通作弊等違反紀律要求的行為,在全區予以通報,并提請總隊黨委予以處分。
(三)陽光操作,接受監督。嚴格按照考試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接受各級領導機關和社會單位監督。
附件:1.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報名及資格確認審查表;
2.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
3.注冊消防工程師臨時認同考試及中級建(構)物消防員技能鑒定輔導班課程安排表。
寧夏消防協會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