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安徽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綜合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支隊、各有關單位: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9號,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鑒于國家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尚未開展,根據相關規定,省公安消防總隊擬于9月組織開展安徽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綜合考試,考試合格人員臨時替代補充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現將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在一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工作,并符合以下報名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綜合考試:
(一)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崗位工作的,有一定經驗業績,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年齡在70周歲(含)以下。
(三)學歷或學位應符合以下要求: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條件中“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或學位,相關專業參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地點
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1日,工作日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廣西路與中山路口,省消防總隊一樓警衛室,報名工作咨詢電話:0551-62996869,62299039。
三、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不受理個人考生單獨報名。報名應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屬單位集體辦理。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負責人應攜帶考生報名材料到總隊辦理報名手續,辦理報名手續可提前預約,聯系人:馬云飛,預約電話:62996869。報名時需攜帶報名材料如下:
(一)考生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原件審核后退回);
(二)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三)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四)從附件2中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份,填寫完畢后考生及單位法人代表分別簽字,單位蓋章確認,并提交報名表電子版(word格式)。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報名要求
申請消防安全評估一級、二級資質的單位報考人數不超過18人,申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一級、二級資質的單位報考人數不超過15人,申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三級資質(僅限滅火器維修)的單位報考人數不超過3人。不同等級、類別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需通過考試合格人數可參考附件3。
五、考試內容
本次考試參照公安部消防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編制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2014年版)》要求命題,考試綜合《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項內容,不分級別、不分課目,進行綜合性閉卷考試。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時間截止后,總隊統一安排資格審查,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總隊將及時在“安徽消防網”公布。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經本次考試合格的人員,可臨時替代補充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全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制度實施后,應及時參加全國統一的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三)相關考試用書可自行在中國消防協會網(http://link.233.com/20422/)征訂。
(四)各支隊應及時通知轄區內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解讀相關政策法規,鼓勵其組織技術人員參加考試。
(五)為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復習迎考工作,省消防協會近期將舉辦考前輔導班。有意參加培訓的考生,由單位統一在報名點申請培訓報名,相關培訓事宜由省消防協會另行發文通知。
附件:1.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2.安徽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考試報名表
3.《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條文節選
安徽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