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復核申請說明
1、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將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1、2)發送至郵箱:3510768885@qq.com,郵件主題:“XX年度XX考試成績復核+考生姓名”;
2、成績復核結果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兩個月左右電話或在此網站通知;
3、申請復核多個科目的考生,請自行添加相關內容;
4、客觀題科目省內進行復核,主觀題科目由我局上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復核。
附件列表 (點擊附件名稱進行下載)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1557/#/ggfw/common/zwgk-detail?bcz016=211aa7f5589d0d4d68d7651005d47558&formPath=%2Fggfw%2Fzcfg%2Fzcfg-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