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了解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3個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部分考生離成績合格只有一分之差,心態簡直要崩潰了!那么如果對成績有異議怎么辦?其實對于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成績復查,具體成績復查指南如下: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查服務指南
一、申請成績復查的范圍:根據原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等文件規定,成績復查限于考生主觀題科目,主觀題科目成績復核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行為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客觀題科目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內(成績為0分、缺考、違紀的除外)。
二、申請成績復查的時限和程序:在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考生登錄各省人事考試網點擊“成績復查”欄目。省人事考試院負責按規定受理復查申請、匯總上報全省的復查信息、接收上級下達的復查結果。成績復查進度和結果統一在“各地人事考試網”考試服務-成績復查中予以公布。
三、考生進入“成績復查”后,填寫姓名、身份證號,勾選所需復查的科目,寫明復查理由,點擊“提交”即可完成復查申請。
四、“復查結果”查詢:考生進入“成績復查”欄目,查找相應的“xx考試成績復查結果”項,按相應提示查找結果。
五、注意事項
1.復查受理時限為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逾期不予受理。
2.復查科目應在復查范圍內。
溫馨提示:各地一級消防工程師成績復查程序有些許差異,具體成績復查要求請以當地考試中心官方通知為準。
一級消防成績有效期: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