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20年考試大綱未出具,可先用19年的大綱備考。根據《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2019年版)考試大綱,考試內容共分為五部分,第四部分考點內容如下:
法律法規第四部分主要考查銀行基本法律法規、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四方面的內容,其中:
1、銀行基本法律法規考點
(1)掌握人民銀行法定職責、法定貨幣的單位及禁止性規定;
(2)掌握銀行監管法律適用范圍、銀行監管機構設置及監管職責、監管措施具體內容;
(3)掌握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經營原則、商業銀行組織機構、商業銀行存貸款業務等業務規則;
(4)掌握洗錢的相關內容、過程、方式、反洗錢的監管機構及職責、商業銀行反洗錢義務。
2、民事法律制度考點
(1)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的基本法律規則;
(2)掌握物權的基本原則和特征、擔保的種類及相應的法律規則;
(3)掌握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以及合同違約責任的基本法律規則;
(4)掌握婚姻法、繼承法中與銀行業務相關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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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事法律制度考點
(1)熟悉公司分類、公司設立、公司組織機構和公司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2)熟悉證券發行、證券交易、證券上市的基本法律規則;
(3)熟悉基金分類、特點和銀行代理基金業務的基本法律規則;
(4)熟悉保險分類、保險合同、保險代理和保險經濟的基本法律規則;
(5)熟悉信托的特征、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的變更與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6)熟悉票據的特征和功能、票據行為、票據權利以及票據喪失補救的基本法律規則。
4、刑事法律制度考點
(1)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構成以及刑罰的基本法律規則;
(2)掌握金融犯罪常見罪名以及相應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