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資本協議是國際銀行監管的核心框架,也是我國銀行業資本監管的重要依據,在《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中屬于高頻核心考點,必學必考。
一、分值分布與題型特點:3-5 分,覆蓋多種題型
1. 題型分布
①單選題:最常見,約 2-3 題(如直接考查核心一級資本最低要求、杠桿率標準等數字類考點);
②多選題:1 題,可能結合 “資本構成”“監管工具” 等綜合考查(如問 “下列屬于巴塞爾協議 Ⅲ 流動性監管指標的有哪些”);
③判斷題:偶有涉及(如判斷 “巴塞爾協議 Ⅲ 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為 1%-3.5%” 是否正確)。
2. 分值占比
根據2024年考情分析,初級法律法規,銀行管理部分內容分值占比約22%,而巴塞爾協議作為該部分的核心內容,單考點分值穩定在3-5分,性價比極高,必須精準掌握。
3、核心考查方向
(1)巴塞爾協議 Ⅲ 的三大改革重點:
① 資本充足率體系(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逆周期資本、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
② 杠桿率監管
③ 流動性風險量化指標
(2)新舊協議對比:如巴塞爾協議 Ⅱ 的 “三大支柱”(最低資本要求、監管檢查、市場約束)與 Ⅲ 的強化措施
二、考點梳理
要點1:1988 年第一版巴塞爾資本協議
內容 |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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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監管資本定義 | 核心資本 :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 、公開儲備(資本公積、盈余 公積、留存利潤、股票發行溢價); 附屬資本:包括非公開儲備、重估儲備、普通準備金、混合資本工具和長期次級債務等 |
建立資產風險衡量體系 | 關注信用風險 ,根據銀行資產風險水平賦予不同的風險權重 ,共分為 0 , 10%、20%、 50%、 100%五個檔次。 |
確定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 | 資本充足率為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的比值。
規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 ,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4%。 |
要點2:2004 年第二版巴塞爾資本協議三大支柱
內容 |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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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柱 : 最低資本要求 | 明確商業銀行總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資本 要全面覆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
第二支柱: 監督檢查 | 商業銀行應建立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監管當局應建立相應的監督檢查程序,采取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等方式。 |
第三支柱: 市場紀律 | 第三支柱又稱市場約束、信息披露,是對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補充。第三支柱要求銀行通過建立一套披露機制 ,以便于股東、存款人、債權人等市場參與者了解和評價銀行有關資本、風險、風險評估程序以及資本充足率等重要信息 ,通過市場力量來約 束銀行行為 ,驅動銀行不斷強化自身管理。 |
要點3:第三版巴塞爾資本協議
內容 |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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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 | ( 1)提升資本工具損失吸收能力。 (2)增強風險加權資產計量的審慎性。 (3)提高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 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 4.5%,一級資本充足率為 6%,總資本充足率為 8%,補充設置 2.5%的儲備資本要求 ,用于應對嚴重經濟衰退帶來的損失。 補充設置 0-2.5%的逆周期資本要求 ,在經濟上行期提取 ,用于在經濟下行期吸收損失。 對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 ,按照其系統重要性程度 , 附加資本要求為 1%-3.5%。 |
引入杠桿率監管標準 | 杠桿率不能低于 3% |
建立流動性風險量化監管標準 | 第三版巴塞爾資本協議提出了兩個流動性量化監管指標: ①流動性覆蓋率:用于衡量在短期壓力情景下( 30 日內)單個銀行的流動性狀況; ②凈穩定融資比率:用于度量中長期內銀行可供使用的穩定資金來源能否支持其資產業務的發展。 在正常情況下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率都不得低于 100%。 |
本文考點來源于233網校銀行從業《精學三色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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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備考建議
1、重點記憶:各版本協議的核心內容、關鍵數值(如8%、3%、2.5%)。三大支柱與三大風險的對應關系。
2、對比學習:巴塞爾協議I、II、III的演進邏輯(從單一資本監管到全面風險管理)。
3、真題訓練:通過 233 網校題庫練習近 5 年真題,熟悉 “數字類”“定義類” 出題套路 。點擊進入初級銀行法規法規真題庫>>
四、典型例題解析
1、【單選題】根據第一版巴塞爾資本協議,以下屬于附屬資本的是( )。
A. 實收資本
B. 公開儲備
C. 普通準備金
D. 留存利潤
2、【多選題】第三版巴塞爾資本協議中,屬于強化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的內容有( )。
A. 提升資本工具損失吸收能力
B. 增強風險加權資產計量的審慎性
C. 提高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
D. 引入杠桿率監管標準
A 提升資本工具損失吸收能力;
B 增強風險加權資產計量的審慎性;
C 提高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 4.5% 等)。
選項 D “引入杠桿率監管標準” 雖屬于第三版協議內容,但屬于獨立的監管工具,不屬于 “強化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 范疇,故排除。
3、【判斷題】第二版巴塞爾資本協議的第三支柱要求銀行通過建立披露機制,讓市場參與者了解和評價銀行有關資本、風險等重要信息,從而通過市場力量約束銀行行為,它是對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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