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的管理制度,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的考試方可取得。
由此,考生在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單科報考或者多科報考都可以。
考試科目科目分別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怎么選擇專業科目?如何快速鎖定90%考點?立即查看>>
但是要說明的是:連續兩次考試為不間斷計算方式,例:2015年下與2016年上同為一個滾動管理周期,以此類推。對于已經取得一個專業類別《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還欲取得其它專業類別證書的考生,在《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有效的情況下,可選報相應的專業類別,如通過并符合相關規定,即可獲得相應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