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專項條件
第十一條 A級鍋爐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具有與制造業相適應的金相、理化試驗室。
2、具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試驗室。
3、具有新產品的設計開發能力并有足夠的將圖紙轉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能力。
4、配備有足夠的標準化、計量和專職檢驗人員。
5、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具有RT和UT高級持證人員,RT、UT、MT、PT等方法均具有中級持證人員。無損檢測分包時,上述項目中可不包含RT、UT中級持證人員。
6、持證焊工人數及項目應能滿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50人.項。
(二)制造設備和工裝要求
1、半自動或自動切割機厚度應能滿足A級鍋爐產品制造的需要。
2、具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包括自動埋弧焊機、氣體保護焊機,手弧焊機等。
3、必須具有以下三類重大設備中的兩類,若只有其中一類設備的企業只可申請A級鍋爐部件制造許可證。
(1)鍋筒制造設備。
①水壓機或油壓機(能力應不低于1000t);
②卷板機(卷板能力一般不小于46mm厚);
③鍋筒熱處理設備。
(2)膜式水冷壁制造設備(包括焊接、平整、成排彎曲設備)。
(3)蛇形管制造設備和過熱器、再熱器集箱熱處理設備。
(三)檢測和試驗設備
1、具有滿足A級鍋爐設備產品制造需要的盡相檢驗設備。
2、具有長、熱、力、電檢測標準計量設備或固定的量值溯源。
3、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沖擊試樣的交稿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4、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無損檢測設備(包括測厚、射線、超聲波、磁粉、滲透等設備)。
第十二條 B級鍋爐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技術力量要求
1、應具有足夠的能將圖紙轉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能力。
2、應配備有足夠的專職檢驗技術人員。
3、無損檢測持證人員中RT中級應不少于2人•項,UT級中級人員應不少于2人•項.若無損檢測分包時,RT、UT中級人員應至少各1人•項。
4、持證焊工人及項目應滿足實際制造產品的需要,一般不少于30人•項。
(二)制造和檢測設備
1、具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沖壓設備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2、具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卷板機(卷板能力一般為20mm~30mm厚)。
3、主車間的最大起吊能力應能滿足實際制造產品的需要,一般應不小于20t。
4、具有足夠的與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設備,包括自動埋弧機,氣體保護焊,手弧焊機等。
5、具有機械性能試驗設備、沖擊試樣的加工設備和檢測儀器或有保證質量能力的分包關系。
6、具有符合要求的彎管放樣和檢測平臺。
7、由本企業進行無損檢測時,應具有完好的與產品相適應的射線無損檢測設備(其中周向曝光機不少于1臺)和1臺超聲波無損檢測設備。
(考試大注冊安全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