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及中央管理企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為認真貫徹實施人事部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87號)和人事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31號),并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12號)的規定,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決定從2005年起開展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了不斷提高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業務能力和執業水平,根據人事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并完成規定的學時和內容。
二、總局全面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并組織制定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大綱,編寫繼續教育統一教材。繼續教育的科目和內容由總局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需要等實際情況設定。
三、各省級注冊管理機構、部門注冊管理機構按照總局規定的科目和內容開展繼續教育,同時還可協同有關企業根據安全生產需要開展相關科目的繼續教育工作。但增加科目需經省級注冊管理機構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組織專家審定后,報總局人事培訓司備案。
四、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繼續教育工作應由省級以上注冊管理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在本省范圍內落實繼續教育計劃。中央企業在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由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會同中央企業相關部門共同承擔。
五、繼續教育的內容及學時應記錄在由國家注冊管理機構統一印制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證書上。各欄目均要填寫齊全,登記繼續教育學時須提供有關證明等原件。
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并需注冊登記的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時間應不少于40學時。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2005年初始注冊時應提供注冊前一年內不少于20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明。
六、各省級注冊管理機構、部門注冊管理機構繼續教育工作的收費,請按照人事部有關其他執業資格繼續教育收費的標準并商當地物價部門確定。
七、總局委托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承辦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具體業務,并承擔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師資教育等相關工作。師資教育考試合格后,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教師資格合格證書。
為了做好2005年全國第一次注冊登記前的繼續教育工作,2005年4月下旬至5月底將開展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師資教育。師資教育地點設在北京,每期4天(含考試),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各選派5-10人參加,具體安排見附件1.參加師資教育的學員,報到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兩寸彩色照片2張。請各單位安排相關人員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師資教育,并認真填寫報名表(表式見附件2),報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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