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應急管理部下發通知,確定將注冊安全工程師設置為高級、中級(之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三個級別,劃分為煤礦安全等7個專業類別。
變化如下:
1、注冊安全工程師以往都是有三個級別之分,這次再一次提及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級別。
2、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栋踩a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由考4門變為考3+1組合考的形式。
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滾動由2年一個周期調整4年為一個周期。
4、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最低學歷要求由中專學歷提高至大專學歷,重點注意:中專學歷考生如果2018年通過某一門考試,2019年可以繼續參加剩下科目考試,如果去年未通過任何科目考試,則不可以繼續報考,需要提升學歷。
5、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的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5年,增加了注冊信息公開共享、使用電子注冊證書等內容。
6、加強對證書掛靠違法處罰。
本次制度改革主要是針對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進行修改,初級與高級相關信息并未提及,具體修改方案還需等應急部接下來的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