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08年6月1日—6月25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新人考函[2008]23號
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試中心、安監局綜合處,各地、州、市人事(勞動人事)局考試中心、安監局辦公室(綜合科),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大專院校、人民團體、大中型企業人事部門,中央駐疆單位人事部門,駐疆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干部(政治)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號)和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08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08]51號)精神,為做好我區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報名工作
2008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區人事廳與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和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
各地、州、市報考人員到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當地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自治區直屬單位、中央駐疆在烏單位的報考人員在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無主管單位的個人可在自治區工商業聯合會(會員部)或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報名手續。
二、 考試科目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類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條件報考二科的考生必須在當年通過全部科目。
三、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免試條件: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