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08年6月2日-2008年6月12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網上交費:2008年6月13日24時截止
準考證打印:2008年9月1日-9月5日
關于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號)精神,現將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要求: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共設四個科目。報考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在四個考試科目中,除《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外;其它三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
二、報考條件及免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1年。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10月3日前已評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