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08年5月5日9:00—5月14日16:00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資格審核:省直2008年5月5日9:00—5月15日16:00(雙休日除外)。
準考證打印:2008年9月1日—9月5日
鄂人考院函[2008]33號
關于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事考試中心(院),有關單位: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48號)及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8年年底。
(二)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2002年9月3日)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且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2個科目的考試。
(三)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資格審核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