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08年6月2日—13日
報名方式:網上填寫、打印報名表
準考證領取:8月下旬核發準考證
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事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職[2002]39號)、《轉發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職[2003]26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 24號)文件精神,為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2008年9月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4: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 2:00—4: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鄭州市區。
二、報名及免試條件
(一) 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 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考試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