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08年5月8日至5月30日(全天24小時)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資格審核:2008年5月26日至30日
準考證打印:2008年8月下旬
桂職辦[2008]60號
關于做好我區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職改辦,區直(中直駐桂)各單位職改辦(人事處):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48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0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號)的精神,現將我區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
2008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6日、7日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2:00—4: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 7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 2:00——4: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二、報名條件
(一)參加四個科目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二個科目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暫行規定》(人發[2002]87號)下發之日前,即2002年9月前(含9月)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成績管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通過應試科目。
四、試題類型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