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按照專業類別進行注冊。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后方可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執業。
申請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需要延續注冊的,應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有效期滿未延續注冊的,可根據需要申請重新注冊。
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2、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
3、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發證機構撤銷其注冊證書,5年內不予重新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冊安全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1、按規定使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稱謂和本人注冊證書;
2、從事規定范圍內的執業活動;
3、對執業中發現的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情形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參加繼續教育;
5、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6、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2、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執業,不弄虛作假,并承擔在相應報告上簽署意見的法律責任;
3、維護國家、集體、公眾的利益和受聘單位的合法權益;
4、嚴格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單位、個人技術和商業秘密。
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下載233網校APP或添加微信號【ks233wx16】備注"領證"進群,及時了解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合格名單、證書領取、注冊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