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高層民用建筑內電動自行車的存放和充電有以下具體規定:
禁止行為: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
這些區域是火災逃生的重要通道,嚴禁占用以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鼓勵措施:
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設施要求:
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
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防止因過充引發火災。
通過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減少電動自行車在高層民用建筑內引發火災的風險,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
考點練習題:
1、高層民用建筑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公共建筑應當()至少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
A. 每年
B. 每半年
C. 每季
D. 每月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高層民用建筑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
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公共建筑應當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
編制分預案的,有關單位和職能部門應當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演練或者專項滅火、疏散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