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責任主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業主:
定義:高層民用建筑的所有權人,包括單位和個人。
職責:負責建筑物的整體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維護。
使用人:
定義:高層民用建筑的承租人和其他實際使用人,包括單位和個人。
職責: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結構或使用性質,確保使用區域的消防安全。
消防服務單位:
定義: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的單位。
職責:負責對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行。
統一管理人:
定義:負責高層民用建筑整體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或個人。
職責: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制定并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處理消防安全相關事宜。
通過明確責任主體及其職責,可以確保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實,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基本規定
考點練習題:
1、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下列建筑中,屬于高層民用建筑的是()。
A. 建筑高度26米的住宅樓
B. 建筑高度30米的非單層科研大廈
C. 建筑高度24米的非單層商業樓
D. 建筑高度27米的單層體育館

2、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貫徹()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A. 預防為主、安全第一
B.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C. 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
D. 依法治火、防消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