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現場調查的基本步驟如下:
初步勘察:
調查組到達現場后,首先進行初步勘察,了解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涉及的人員和設備等。
記錄現場的初步情況,拍攝照片或錄像,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得到保存。
現場保護:
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防止現場被破壞或證據被篡改。設置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通知相關部門(如公安、消防)協助保護現場,確保現場的安全。
詳細勘察:
進行詳細的現場勘察,收集事故現場的物證、痕跡和其他相關證據。包括檢查設備、工具、工作環境等。
與目擊者和相關人員進行訪談,獲取第一手資料。記錄目擊者的陳述,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技術鑒定:
對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項目(如設備故障、材料性能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技術鑒定的結果應作為調查的重要依據,并在調查報告中予以說明。
綜合分析:
將收集到的各類證據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的原因、性質和責任。
編寫詳細的調查報告,包括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責任認定和整改措施建議等。
通過這些基本步驟,確保現場調查工作的系統性和科學性,為事故的處理提供準確、全面的依據。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現場調查
考點練習題: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規定,發生較大事故的,( )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A.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
B.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C.省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D.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第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派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B項正確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省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認為必要的,可以派員趕赴事故現場。
【特別提醒】煤礦是三級監察架構,所以較大、重大事故都是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人趕赴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