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的規定,事故信息報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報告時限: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后,其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第七條)。
報告層級:
一般事故:向事故發生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除向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外,還應在1小時內報告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除按上述規定報告外,還可以立即報告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部)、原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報告內容:報告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現場情況、人員傷亡情況、涉險人數、緊急疏散人數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第十條)。
續報與補報: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六條至第九條的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補報(第十一條)。
通過這些基本規定,確保事故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到相關部門,為應急響應提供重要依據。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事故信息的報告
考點練習題: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關于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報告和處置工作事故信息上報的機制說法錯誤的是( )。
A.事故信息的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和完整,信息的處置應當遵循快速高效、協同配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B.非煤礦的故信息報告和處置工作由應急管理部門負責
C.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煤礦的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工作
D.應急管理部門設立事故信息調度機構,實行12小時調度值班
第四條?事故信息的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和完整,信息的處置應當遵循快速高效、協同配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工作。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煤礦的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工作。
D項錯誤,第五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建立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制度,設立事故信息調度機構,實行24小時不間斷調度值班,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信息報告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