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修訂是保障其有效性的關鍵環節。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有以下六種情形之一時,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
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這六種情形涵蓋了法律法規變化、組織結構調整、風險變化、資源變化以及實際演練中發現的問題等多個方面,確保應急預案能夠與時俱進,保持其科學性和實用性。通過定期評估和及時修訂,可以確保應急預案在實際應用中發揮最大效能,減少事故損失。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應急預案的修訂
考點練習題: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及時修訂是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針對性、時效性的重要措施。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不屬于應當及時修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情形是()。
A.安全生產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B.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C.企業主要負責人發生重大變化的
D.在應急演練中發現重大問題的
本題考查的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