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要求,當一名員工在其借調期間不幸遭受工傷時,原則上應由其原單位(即借出方)來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責任。這是因為勞動合同關系并未因臨時工作安排的變化而轉移。當然,為了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工傷保險條例》允許借出方與借入方之間就可能產生的額外成本達成一致意見,比如約定一定比例的資金補償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持措施。
實踐中,這種安排有助于減輕原單位單獨負擔全部費用的壓力,同時也鼓勵更多企業積極參與人才交流活動。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此類協議存在,也不影響受傷員工直接向自己所屬的單位申請賠償的權利。因此,在簽訂借調協議時明確各方責任范圍顯得尤為重要。
總的來說,通過對借調制度下工傷保險責任歸屬問題的明確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為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提供了有力支撐。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分立合并轉讓的工傷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