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以下情形可以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例如,員工在工作時間突發心臟病,經醫院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例如,消防員在滅火救援過程中受傷,或志愿者在抗震救災中受傷。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例如,退伍軍人在部隊服役時因公受傷并獲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新單位工作后舊傷復發。
職工有上述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上述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通過這些規定,確保了在特殊情況下職工也能得到應有的保障,體現了對職工權益的全面保護。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視同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