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的成績有效期及考試周期規定如下: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1.成績有效期:
四年滾動管理。考生需在連續的 4個考試年度內 通過全部4個科目(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
示例:若第一年通過1科,第二年通過2科,則第三、四年需通過剩余科目,否則已合格科目成績將作廢。
2.免試條件: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如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安全生產管理》兩科,但需在2個考試年度內 通過剩余2科。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但需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剩余3科。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兩年滾動管理。考生需在連續的 2個考試年度內 通過全部2個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
建議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備考計劃,避免成績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