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社保單位和注冊單位是否要求必須一致?
回復: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注冊申請時填寫的受聘單位應當是勞動關系單位,并且與繳納社醫保的單位一致。
應急管理部官方回復截圖如下:
官方原文地址:https://link.233.com/16544/hd/gzly/lyhf/202404/t20240418_4853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