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有這樣的疑問:如果我考了中級注安,是不是說明我直接就有中級職稱呢?那我還有必要評中級職稱嗎?
一、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職稱?
有考生向應急管理部咨詢:注冊安全工程師是不是可以當做中級職稱使用,是否有文件支持。還是說即使取得了注冊安全工程師,還是需要按規定材料評中級職稱。
人事司回復: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五條規定,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評辦法出臺前,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仍然按現行制度執行。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2019年以前取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與按照本規定取得的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等同,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職業資格與職稱銜接有關政策,建議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通過回復我們需要明白:
“即視其”不是“等于”!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執業資格,中級職稱是技術職稱證明,也就是說拿了證書也不能越級拿職稱證。那么,在工作中如果你需要中級職稱,就還是要提交對應材料去參與人社部門的評定。
只有在下面兩種情況下才可以跟中級職稱劃等號:
(1)有證書,單位可以直接聘任你為中級職稱,對應專業技術職務;
(2)有證書,即使沒有中級職稱,可以把證書當中級職稱,直接申報高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