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證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注冊不沖突,C類安全人員證書不屬于注冊類的證書,頒發機構是住建廳,而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是注冊類的證書,全國通用,屬于安監局頒發與審核。
安全員C證也稱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C證、三類人員C證。安全員C證是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類人員考試合格者由建設部門頒發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三類人員證書全國通用。
注冊安全工程師實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才能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執業。
第十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為受理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的初審機構。
第十五條 人事部和各級人事行政部門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和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第十六條 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生產經營單位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崗位或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工作。
(四)所在單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