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應急管理部7月3日最新發布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獲悉: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委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承擔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的具體考務工作。應急管理部委托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承擔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除外)考試大綱的編制和命審題組織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分別負責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專業科目考試大綱的編制和命審題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部門共同負責本地區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負責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會同應急管理部確定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