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公布,請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的深圳考生,根據深圳市考試院《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深人考發〔2013〕19號,見附件)的規定及有關要求, 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時間
2013年12月2日至20日17:30截止(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溫馨提示:接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通知,未按規定期限提交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二、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發證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華強賓館)二樓。
三、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加蓋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如不慎遺失《報名發證登記表》的,請在2013年12月18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深圳市考試院報名窗口補打,補打后交報考單位重新審核、蓋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二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資料中涉及原件及復印件的,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由驗證人簽名并加蓋驗印公章。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2013〕19號文及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的相關要求,將合格考生提交的報名資料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審核合格的,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和核發證書;審核不合格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注意事項
(一)2013年12月20日為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最后期限,請務必按本通知規定的時間和相關要求,到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資料接受資格審核,逾期提交,省人事考試局將不再受理,證書將無法制發。
(二)待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制作好的考生證書下發至本院后,本院及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發布證書發放通知。完成提交報名資料的考生,留意網上證書發放通知即可,無須電話咨詢。
附件: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深人考發〔2013〕19號)
深圳市考試院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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