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證領取后多久注冊?
申請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超過規定時間申請初始注冊的,按逾期初始注冊辦理。
逾期初始注冊的還應滿足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五章,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規定如下:
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每個注冊周期內應當參加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8學時。
繼續教育由部門、省級注冊機構按照統一制定的大綱組織實施。中央企業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可以由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組織實施。
繼續教育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承擔。
煤礦安全、非煤礦礦山安全、危險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大綱,由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大綱,由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
再來考個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增項:
通過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后,可以再從《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剩余六個專業里選擇一個進行考試,這個專業就叫增項,根據自己的職業規劃及工作需要靈活選擇!
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