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10月28日、29日開考,面對即將來臨的考試,你是否準備充分了呢?本文給大家帶來了考場違紀行為大爆料,快來看看都有哪些吧!
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臨近,提醒各位考生要注意考場紀律,按規定參加考試。根據人社部出臺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對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如下,安全工程師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如下:
一般違紀行為
1、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2、經提醒仍不按規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
3、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4、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7、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8、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設施的;
9、未按規定使用考試系統,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10、其他。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上述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嚴重違紀行為
1、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2、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3、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4、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
5、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6、其他。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若有上述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1、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2、替考: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上述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終止考試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4、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應試人員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一般、嚴重違紀行為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打假”
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照一般違紀行為處理。
試卷雷同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
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一般、嚴重違紀行為規定處理。
考試誠信檔案庫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建立,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
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處理程序
對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被當場發現的,考試工作人員應當予以制止。
對于被認定為違紀違規的,要收集、保存相應證據材料,如實記錄違紀違規事實和現場處理情況,當場告知其記錄內容,并要求本人簽字;
對于拒絕簽字或者惡意損壞證據材料的,由兩名考試工作人員如實記錄其拒簽或者惡意損壞證據材料的情況。
違紀違規記錄經考點負責人簽字認定后,報送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
對處理決定不服的
被處理的應試人員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考試工作人員因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