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助理安全工程的區別
這兩者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俗稱初級助理工程師)是職業資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管理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資格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可作為評定職稱用的。
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國家對職業的資格認證,不是職稱。它是經根據原國家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授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實施。
可能你考上了注冊安全工程師而你還不是注冊助理工程師這種情況,更多的你是注冊助理工程師而不是注冊安全工程師這種情況。比如對于本科安全工程專業畢業生來說,畢業工作年限一年,在工作當地人事局不經過考試就可以直接評為注冊助理工程師,畢業工作經驗滿三年后可以參加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必須是與安全專業相關才可評定,而注冊安全工程師對專業沒有要求,只是對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年限有要求,非本科安全工程專業以及非安全專業本科畢業生報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年限必須達到要求才給報考!
以下內容摘自百度百科:
注冊安全工程師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考試,每年在全國范圍內舉行一次。該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任意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英文譯稱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簡稱CSE。生產經營單位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等崗位及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授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補充規定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21號)的規定,國家實施了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制度。制度要求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人員必須通過考試才能獲得。文件明確了考試目的是“充分發揮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的作用,選拔合格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服務人員,加強各地方安全生產管理技術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尤其是提高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技術人員的業務能力,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