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2019年中級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第一章機械安全技術視頻內部資料,安全防護措施是指從人的安全需要出發,采用特定技術手段,防止僅通過本質安全設計措施不足以減小或充分限制各種危險的安全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護裝置及其他補充安全保護措施。下面跟著金亮老師一起學習,免費試聽精講班課程>>
第一章 機械安全技術
金亮老師介紹: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從事安全培訓工作多年,主講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知識》與《安全生產技術》。擁有豐富的授課經驗,了解考生的根本需求,主張以最簡單的課程幫助學員輕松通過考試。上課特點:詼諧幽默、善于歸納總結與發現考試規律,精煉考點。
(二)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是指從人的安全需要出發,采用特定技術手段,防止僅通過本質安全設計措施不足以減小或充分限制各種危險的安全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護裝置及其他補充安全保護措施。
1)防護裝置的功能
(1)隔離作用,防止人體任何部位進入機械的危險區觸及各種運動零部件。
(2)阻擋作用,防止飛出物打擊,高壓液體意外噴射或防止人體灼燙、腐蝕傷害等。
(3)容納作用,接受可能由機械拋出、掉落、射出的零件及其破壞后的碎片等。
(4)其他作用,在有特殊要求的場合,還應對電、高溫、火、爆炸物、振動、輻射、粉塵、煙霧、噪聲等具有特別阻擋、隔絕、密封、吸收或屏蔽作用。
速記:容祖利器
2)采用安全防護裝置可能產生的附加危險
安全防護裝置可能帶來附加危險。在設計時,應注意以下因素帶來的附加危險并采取措施予以避免:
(1)安全防護裝置出現故障、失效而喪失其保護功能,能使人員暴露于危險而增加傷害的風險。
(2)安全防護裝置在減輕操作者精神壓力的同時,也使操作者形成心理依賴,放松對危險的警惕性,或由于影響操作等原因使人員廢棄這些裝置。
(3)由動力驅動的安全防護裝置,其運動零部件或易于下落的重型防護裝置可能產生機械傷害的危險。
(4)安全防護裝置的自身結構存在安全隱患,如尖角、銳邊、突出部分等危險。
(5)由于安全防護裝置與機器運動部分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而導致的危險。
3)安全防護裝置的一般要求
在人和危險之間構成安全保護屏障是安全防護裝置的基本安全功能,為此,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滿足與其保護功能相適應的要求:
(1)滿足安全防護裝置的功能要求。應保證在機器的整個可預見的使用壽命期內,能良好地執行其功能;便于檢查和修理,能夠更換失效材料和性能下降的零部件,保證裝置的可靠性;其功能除了防止機械性危險外,還應能防止由機械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各種非機械性危險。
(2)構成元件及安裝的抗破壞性。結構體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堅固耐用,不易損壞,能有效抵御飛出物的打擊危險或外力作用下發生不應有的變形;應與機器的工作環境相適應,結構件無松脫、裂損、腐蝕等危險隱患。
(3)不應成為新的危險源。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險。可能與使用者接觸的各部分不應產生對人員的傷害或阻滯(如避免尖棱利角、加工毛刺、粗糙的邊緣等);防止有害物質(流體、切屑、粉塵、煙氣、輻射等)的泄漏和遺散。
(4)不應出現漏保護區。不易拆卸(或非專用工具不能拆除);不易被旁路或避開。
(5)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使人體各部位(特別是手或腳)無法逾越接觸危險,同時防止擠壓或剪切。
(6)不影響機器的預定使用。不得與機械任何正常可動零部件產生運動抵觸;對機器使用期間各種模式的操作產生的干擾最小,不因采用安全防護裝置增加操作難度或強度;對觀察生產過程的視野障礙最小。
(7)遵循安全人機工程學原則。防護裝置的結構尺寸及安裝的安全距離應滿足人體測量參數的要求,其可移除部分的尺寸和質量應易于裝卸;不易用于移動和搬運的應考慮適于由升降設備運送的輔助裝置;活動式防護裝置或其中可移除部分應便于操作。
(8)滿足某些特殊工藝要求。在某些應用場合,諸如食品、藥品、電子及相關工業中,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能排出加工過程中的污物;特別在食品和藥品加工機械巾使用時,使用的材料和涂層應對所裝存物質或材料不產生有毒、污染等衛生方面的危險,安全而且便于清洗。
4)防護裝置的類型
5)防護裝置的安全技術要求
除了滿足安全防護裝置的一般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防護裝置應設置在進入危險區的唯一通道上,防護結構體不應出現漏保護區,并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使人不可能越過或繞過防護裝置接觸危險。
(2)固定防護裝置應采用永久固定(如焊接等)或借助緊固件(如螺釘、螺栓等)方式固定,若不用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可能拆除或打開。
(3)活動防護裝置或防護裝置的活動體打開時,盡可能與被防護的機械借助鉸鏈或導鏈保持連接,防止挪開的防護裝置或活動體丟失或難以復原。
(4)當活動聯鎖式防護裝置出現喪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時,應使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不可能執行或停止執行,裝置失效不得導致意外啟動。
(5)可調式防護裝置的可調或活動部分調整件,在特定操作期間保持固定、自鎖狀態,不得因為機器振動而移位或脫落。
(6)在要求通過防護裝置觀察機器運行的場合,宜提供大小合適開口的觀察孔或觀察窗。
(7)防護裝置的開口要求,見表1-1。
2.保護裝置
防護裝置以外的安全防護裝置,通過自身的結構功能限制或防止機器的某種危險,消除或減小風險的裝置。常見的有聯鎖裝置、雙手操作式裝置、能動裝置、限制裝置等。
1)保護裝置的種類
2)保護裝置的技術特征
(1)保護裝置零部件的可靠性應作為其安全功能的基礎,在規定的使用壽命期限內,不會因零部件失效使安全裝置喪失主要安全功能。
(2)保護裝置應能在危險事件即將發生時,停止危險過程。
(3)重新啟動的功能,即當保護裝置動作第一次停機后,只有重新啟動,機器才能開始工作。
(4)光電式、感應式保護裝置應具有自檢功能,當出現故障時,應使危險的機器功能不能執行或停止執行,并觸發報警器。
(5)保護裝置必須與控制系統一起操作并與其形成一個整體,保護裝置的性能水平應與之相適應。
(6)保護裝置的設計應采用“定向失效模式”的部件或系統、考慮關鍵件的加倍冗余,必要時還應考慮采用自動監控。
3.安全防護裝置的選擇
1)必須裝設安全防護裝置的機械部位
(1)旋轉機械的傳動外露部分;
(2)沖壓設備的施壓部分;
(3)起重運輸設備;
(4)加工過熱和過冷的部件時,必須配置防接觸屏蔽裝置;
(5)生產、使用、貯存或運輸中存在有易燃易爆的生產設施安全防護裝置。
(6)自動生產線和復雜的生產設備及重要的安全系統,都應設自動監控裝置、開車預警信號裝置、聯鎖裝置、減緩運行裝置、防逆轉等起強制作用的安全防護裝置。
(7)能產生粉塵、有害氣體、有害蒸氣或者發生輻射的生產設備,應安設自動加料及卸料裝置、凈化和排放裝置、監測裝置、報警裝置、聯鎖裝置、屏蔽等。
(8)進行檢修的機械、電氣設備,都要掛上警告或危險牌示。
2)安全防護裝置的選擇原則
(1)機械正常運行期間操作者不需要進入危險區的場合,優先考慮選用固定式防護裝置,包括進料、取料裝置,輔助工作臺;適當高度的柵欄,通道防護裝置等。
(2)機械正常運轉時需要進入危險區的場合,當需要進入危險區的次數較多,需經常開啟固定防護裝置會帶來作業不便時,可考慮采用聯鎖裝置、自動停機裝置、可調防護裝置、自動關閉防護裝置、雙手操縱裝置、可控防護裝置等。
(3)對非運行狀態的其他作業期間(如機器的設定、示教、過程轉換、查找故障、清理或維修等)需進入危險區的場合,需要移開或拆除防護裝置,或人為抑制安全裝置功能時,可采用手動控制模式、止—動操縱裝置或雙手操縱裝置、點動—有限的運動操縱裝置等。
4.補充保護措施
1)實現急停功能的組件和元件
2)被困人員逃生和救援的措施
3)隔離和能量耗散的措施
4)提供方便且安全搬運機器及其重型零部件的裝置
5)安全進入機器的措施
1)實現急停功能的組件和元件
滿足以下要求:
(1)急停裝置容易識別、清晰可見。急停器件為紅色掌撳或蘑菇式開關、拉桿操作開關等,附近襯托色為黃色。
(2)急停裝置應能迅速停止危險運動或危險過程而不產生附加風險,急停功能不應削弱安全裝置或與安全功能有關裝置的效能。
(3)急停裝置應設有防止意外操作的措施,通常與操作控制站隔開以避免相互棍淆,可設置在操作者無危險隨手可及之處,也可設置在可碎玻璃殼內。
(4)急停裝置被啟動后應保持接合狀態,在用手動重調之前應不可能恢復電路。
2)被困人員逃生和救援的措施
被困人員逃生和救援的措施包括并不僅限于以下情況:
(1)操作者陷入危險的設施中的逃生通道和躲避空間。
(2)設備機械急停后,提供人工移動某些元件或反向移動某些元件的措施。
(3)下降裝置的錨定點。
(4)受困人員的呼救通訊方式。
3)隔離和能量耗散的措施
可以采取以下技術措施于段,并通過安全工作程序驗證措施是否已達到預期效果:
(1)將機器(或指定的機器部件)與所有動力供應隔離(脫開、分離)。
(2)將所有隔離單元鎖定(或采用其他方式固定)在隔離位置。
(3)耗散能量如果不可能或不可行,抑制(遏制)任何可增大危險的儲存能量。
4)提供方便且安全搬運機器及其重型零部件的裝置
無法移動或無法手搬運的機器及其零部件,應配備以下利用提升機構搬運的附屬裝置:
(1)帶吊索、吊鉤、吊環螺栓或用于固定螺紋孔的標準提升設備。
(2)采用帶起重吊鉤的自動抓取設備。
(3)通過叉車搬運的機器的叉臂定位裝置。
(4)集成到機器內的提升和裝載機構和設備。
(5)對操作中可通過于動拆除的機器部件,應提供安全移除和更換的方法。
5)安全進入機器的措施
操作及與安裝、維護相關的所有常規作業盡可能由人員在地面完成。如果無法實現,應提供安全進入機內的設施,并確保不會使操作者接近機器的危險區。
(1)步行區應盡量采用防滑材料。
(2)在大型自動化設備中,應特別提供如通道、輸送帶過橋或跨越點等安全進入的途徑。
(3)進入位于一定高度的機器位置,應提供如樓梯、階梯及平臺的護欄或梯子的安全護籠等防止跌落的措施,必要時,還應提供防止人員從高處跌落的個體防護裝備的錨定點。
(4)只要有可能,進入機內的開口都應朝向安全的位置,其設計應防止因意外打開產生的危險。
(5)提供必要的進入輔助設施(臺階、把手等)。控制裝置的設計和位置應防止其被用作進入時的輔助設施。
(6)如果提升貨物或人員的機械包含固定高度的停層時,應配備聯鎖防護裝置,既防止在某沒有平臺的停層發生人員跌落,也用于防止當防護裝置打開時提升平臺運動。
例:下列關于安全防護裝置的選用原則和常見的補充保護措施的說法,錯誤的是( )。
A.機械正常運行期間操作者不需要進入危險區域的場合.可優先選擇止一動操縱裝置或雙手操縱裝置
B.正常運行時需要進入的場合,可采用聯鎖裝置、自動停車裝置、雙手操縱裝置
C.急停裝置是補充安全措施,不應削弱安全裝置或與安全功能有關裝置的效能
D.急停裝置啟動后應保持接合狀態,手動重調之前不可能恢復電路
(2)正常運行時需要進入的場合,可采用聯鎖裝置、自動停車裝置、雙手操縱裝置等。
(3)對非運行狀態(維修、清理)需要移開或拆除防護裝置,可采用手動控制模式、止一動操縱裝置或雙手操縱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