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下載>>2024年注安《法規》考點預測(第1-3章).pdf
點擊下載>>2024年注安《法規》考點預測(第4-5章).pdf
考點1: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適用范圍【★★】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考點2: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
煤礦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并對驗收結果負責;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審查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簽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見,并書面答復。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單位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考點3:停產整頓的規定【★★★】
煤礦企業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重大事故隱患依法被責令停產整頓的,應當制定整改方案并進行整改。整改結束后要求恢復生產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組織驗收,并在收到恢復生產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驗收完畢。驗收合格的,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所在地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同意,報本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恢復生產。
考點4:應予關閉的煤礦及關閉的要求【★★★】
煤礦企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擅自進行生產的;
(二)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事故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三)經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專家論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重大災害的;
(四)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應當提請關閉的下列情形。
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一百八十日內三次或者一年內四次受到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的;
②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
③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導致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
④拒不執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的停產停業整頓決定的。
考點5:監理及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監理單位安全責任:①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重點審查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②依法對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行處理;④承擔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
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①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③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
考點6: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安全管理的規定【★★】
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單位在重復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維修或者更換。使用單位應當對檢查情況作出記錄,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安全評價: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備案。
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考點7: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
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或者縣級安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考點8:煙花爆竹生產安全的規定【★★】
①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對生產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對從事藥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藥、筑藥、壓藥、切引、搬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從事危險工序的作業人員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②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在煙花爆竹產品上標注燃放說明,并在煙花爆竹包裝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
③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丟失的,企業應當立即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
考點9:煙花爆竹安全許可管理【★★】
考點10: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的安全管理規定【★★】
【?;放c民用爆炸物品交易后的備案】
考點1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基本規定【★★】
考點12: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與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考點13: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值班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其中,小型企業或者微型企業等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且可以與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工業園區、開發區等產業聚集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聯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考點14:事故等級的判斷【★★★】
考點15:工傷認定【★★★】
考點16:工傷保險申請時限、時效和申請責任【★★★】
1.職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①工傷職工或者其;②近親屬;③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3.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5.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考點17: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不能復議也不能訴訟)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考點18: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傷殘補助金:職工在受到工傷時根據相應的工傷等級享受的傷殘待遇,數額為規定月份數的本人工資,一次性支付。
傷殘津貼:是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的,以及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本應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但難以安排的,按月支付的津貼。是長期待遇。
傷殘就業補助金: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額。
工傷醫療補助金:是工傷職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的醫療保障費用。
職工死亡的待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考點19: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范圍和許可【★】
本條例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動:①體育比賽活動;②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③展覽、展銷等活動;④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活動;⑤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⑥影劇院、音樂廳、公園、娛樂場所等在其日常業務范圍內舉辦的活動,不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預計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動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預計參加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動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實施安全許可。
考點20: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和產假規定【★★】
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①礦山井下作業;②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③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或者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25公斤的作業。
產假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產假≥113天,四胞胎產假≥143天)【產假規定與勞動法描述不相同】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考點21:注冊安全工程相關規定【★】
①生產經營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應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參與并簽署意見: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
(二)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
(四)選用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六)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七)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考點22:安全培訓的學時要求【★★★】
考點23: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的條件【★★★】
①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②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等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④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⑤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⑥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考點24: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
復審期限: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復審程序與復審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天內,由申請人或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發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工作。
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復審不予通過: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①健康體檢不合格的;②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違章行為,并經查證確實的;③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的;④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⑤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或者考試不合格的;⑥所持特種作業操作證存在被撤銷或者注銷情形的。
考點25:新員工實習期【★】
考點26:事故隱患治理【★★★】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考點27:應急預案的備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同級政府,上級主管)。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考點28:應急預案的演練【★★★】
考點29:較大涉險事故的范圍【★★】
較大涉險事故是指:①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②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③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的事故;④因生產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人員密集場所、生活水源、農田、河流、水庫、湖泊等)的事故;⑤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利設施、?;穾臁⒂蜌庹竞蛙囌?、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⑥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考點30: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是特殊建設工程:
(一)總建筑面積大于2w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總建筑面積大于1.5w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總建筑面積大于1w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總建筑面積大于2.5k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總建筑面積大于1k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總建筑面積大于0.5k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七)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
(八)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九)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十)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十一)設有本條第一項至第六項所列情形的建設工程;
(十二)本條第十項、第十一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考點31: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預案【★】
高層公共建筑內的單位應當每半年至少對員工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高層住宅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年至少對居住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一次疏散演練。
高層民用建筑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公共建筑應當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
考點3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和竣工驗收【★★★】
(一)試運行
根據規定建設項目需要試運行(包括生產、使用,下同)的,應當在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進行試運行。
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限應當不得少于30日,不超過1年)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和化工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試運行前將試運行方案報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
第七條的項目作了安全預評價的,其安全設施竣工或者試運行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①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②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③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④金屬冶煉建設項目;⑤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建設項目。
考點33:禁止與限制【★★】
①禁止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②嚴格控制氨、硫化氫等其他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記憶技巧:劇毒禁止、有毒控制)
考點3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及分級【★★★】
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①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的;②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③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④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⑤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⑥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考點35: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保障【★★★】
①有限空間作業應當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要求。存在爆炸風險的,應當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措施,相關電氣設施設備、照明燈具、應急救援裝備等應當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②作業前,應當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監護人員應當對通風、檢測和必要的隔斷、清除、置換等風險管控措施逐項進行檢查,確認防護用品能夠正常使用且作業現場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確保各項作業條件符合安全要求。有專業救援隊伍的工貿企業,應急救援人員應當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情況。
③監護人員應當全程進行監護,與作業人員保持實時聯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或者進入有限空間參與作業。
發現異常情況時,監護人員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現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后,應當立即按照現場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組織科學施救。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監護人員應當予以制止。
④作業過程中,工貿企業應當安排專人對作業區域持續進行通風和氣體濃度檢測。作業中斷的,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氣體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考點36: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列入條件【★★★】
①下列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一)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以及經調查認定對該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應當列入名單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二)12個月內累計發生2起以上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被處以罰款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四)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
(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②下列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機構及其有關人員,應當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或者許可被暫扣、吊銷期間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二)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租借資質、掛靠、出具虛假報告或者證書的;
(三)在應急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后,有執行能力拒不執行或者逃避執行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四)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
注安考試臨近,時間要花在刀刃上,只背重點?。。?/strong>
各科考前30頁紙免費送,領取步驟如圖??
溫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網校-lxh獨立創作完成,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