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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全生產相關法律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1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 )。
A. 1倍工資
B. 2倍工資
C. 3倍工資
D. 4倍工資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有關勞動合同違法行為應負的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第2題 甲用人單位于2016年1月20日與勞動者乙簽訂一份期限為10個月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乙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個月。
A. 1
B. 2
C. 3
D. 6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勞動合同的訂立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3題 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是( )。
A. 職工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B. 女職工在孕期內
C.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
D.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 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勞動者不能從事或者勝任工作的,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4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
A. 3個月
B. 4個月
C. 2個月
D. 1個月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5題 甲與某施工企業簽訂了一份2年期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的生效時間為2014年5月1日,為了考察甲是否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合同約定了試用期,則試用期最長截止于( )。
A. 2014年6月1日
B. 2014年7月1日
C. 2014年8月1日
D. 2014年11月1日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合同生效時間為2014年5月1日,最長試用期為兩個月,故試用期最長截止于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