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題為主觀題
17、某火炮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9人死亡,49人受傷。事故基本情況是:該火炮廠是村辦集體企業,由村民陳某任廠長,實行承包經營,實際上是由陳某與村民楊某合伙生產經營。后因經營虧損,陳某向楊某提出不再合伙經營,楊某同意,并提出修改合同,在合同上明確楊某也是承包人。于是,二人找到村領導,村領導明確表態,對楊某要求經營火炮廠的要求給予否定,理由是楊某沒有這方面的技術和職稱,不能讓其辦分廠。但陳、楊二人私下商定以一個廠的名義,分成兩組各自獨立生產經營,自負盈虧,并在未經任何部門、任何人檢查驗收的情況下,將廠房分為兩部分,進行生產。由于廠房分割后,空間狹小,廠房內切引、插引等危險工序與封底、封面、編序等一般工序混于同一廠棚內。當時,農忙季節已過,來廠要求干活的村民很多,陳、楊二人將主要精力放在對外業務上,陳將廠內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妻主管,楊則將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女負責。
這二人都是一般農家婦女,未經過專門培訓學習。開始二人還簡單地給新來工人強調一下火炮安全生產的一般常識,然后安排上崗,后來連簡單的要求都不強調就安排工人上崗。事故發生當天,切引工龍某在工作臺上墊上木板,用菜刀將引線切成小把,供插引工領去插引。因當時來做工的人較多,切好的引線不夠用,龍某就用另一工人切過油蠟紙的菜刀和墊板,肩上搭著引線,在工棚內插引區來回走動,隨意切引線,當龍某在工棚南段東端切引線時,發生燃燒,引起待插引火炮發生爆炸,導致事故。
1.導致這起爆炸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針對此事故,對安全隱患進行分析。
3.該火炮廠違反了我國《安全生產法》的哪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