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備考2025年注安法規科目時,“消防法”這一考點,通常在每年的試卷中占據2-3分的分值,雖比重不大,但掌握其精髓對整體成績至關重要。
2025年注安法規考點:消防法
一、火災預防的規定
(一)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

【注】縣級以上住建部門依職責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
第十條 對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
第十一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查,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對審查的結果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申請批準開工報告時應當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第十二條 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未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有關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或者批準開工報告。
(二)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消防安全
第十五條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作出場所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承諾,提交規定的材料,并對其承諾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消防救援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許可。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及時對作出承諾的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核查。
申請人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檢查。經檢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予以許可。
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第二十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三)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由應急管理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二、消防組織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專職消防隊。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第三十七條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 專職消防隊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九條* 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年年考)
(一)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
(三)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四)第一、二、三項規定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
(五)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三、滅火救援的規定(1分)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火災特點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第四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消防隊接到火警,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四十五條 * 消防救援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應當優先保障遇險人員的生命安全。
火災現場總指揮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一)使用各種水源;
(二)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三)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
(五)為了搶救人員和重要物資,防止火勢蔓延, 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災現場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等;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 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援。
根據撲救火災的緊急需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 組織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第四十六條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專職消防隊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
第四十七條 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應當讓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費公路、橋梁免收車輛通行費。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四十九條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單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由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經典習題
專職消防隊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消防法》,下列單位中,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有( )。
A.主要港口運營單位
B.生產易燃危險品的大型企業
C.小型發電廠
D.大型體育場運營單位
E.軍用機場運營單位
根據《消防法》,關于滅火救援的說法,正確的有( )。
A.火災現場救援人員有權決定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的輸送
B.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視情況給予支援
C.消防車執行火災撲救任務,在安全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限制,但不得逆行
D.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E.志愿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由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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