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備考2025年注安法規科目時,“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這一考點,通常在每年的試卷中占據3-6分的分值,務必將其作為復習的重點內容,深入理解和記憶。
2025年注安法規考點: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行政許可職權
第六十三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取締,并依法予以處理。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準。
第六十四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二、監督檢查的職權范圍*(1分)
第六十五條* 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現場檢查權(現場調查取證權)
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對涉及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同樣可以查閱,但應當為其保密)
(二)現場處置權(當場處理權)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可以直接作出處罰的決定。
《行政處罰法(2021年7月15日)》第五十一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20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100元以下罰款。
(三)緊急處置權*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
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查封扣押權
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依《行政強制法》第25條和第27條)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注】 《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應當明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七條 行政機關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應當及時查清事實,在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對違法事實清楚,依法應當沒收的非法財物予以沒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銷毀的,依法銷毀;應當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決定。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要求
第六十七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第六十八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第六十九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四、對拒不執行執法決定實施停電措施的規定 (1分)
第七十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作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的決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執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現實危險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采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前款規定采取停止供電措施,除有危及生產安全的緊急情形外,應當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生產經營單位。(緊急情況下,可以直接通知供電部門停止供電)
《刑法》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危險作業罪】
五、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的規定
第七十三條 涉及人員死亡的舉報事項,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核查處理。
第七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六、安全生產公益訴訟的規定 (1分)
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導致重大事故,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注】公益訴訟分為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
【注】安全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只能是人民檢察院,不包括“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
七、黑名單制度
第七十八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并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有關金融機構。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采取加大執法檢查頻次、暫停項目審批、上調有關保險費率、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并向社會公示。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行政處罰信息的及時歸集、共享、應用和公開,對生產經營單位作出處罰決定后七個工作日內在監督管理部門公示系統予以公開曝光,強化對違法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的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誠信水平。
經典習題
應急管理部門對某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根據《安全生產法》,關于執法檢查人員行使職權的說法,錯誤的是( )
A.可以向該企業了解情況并查閱有關資料
B.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
C.發現違法行為,應當立即責令停產整頓
D.對不符合行業標準的設施予以查封或扣押
針對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礦山和尾礦庫治理、違法建設、違法施工等安全生產公益保護問題相關部門作了積極穩妥的探索。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公益訴訟做出了規定,但提起安全公益訴訟有一定的前提。根據《安全生產法》,關于安全生產公益訴訟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安全生產公益訴訟的提起必須以存在實際損害為前提
B.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作為安全生產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
C.導致重大事故,致使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提起安全生產公益訴訟
D.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引起的重大事故隱患,可能使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也可以提起安全生產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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