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考試大特整理“2012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講義”,希望對各位考友有幫助!
第三部分: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1)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障權利
安全保障、工傷保險和民事賠償的權利
知情權(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批評、檢舉和控告權
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權
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2)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義務
遵章守紀、服從管理的義務
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接受安全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的義務
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的義務
第四部分: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1)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的行政許可職責
2)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法監督檢查時行使的權利
現場檢查權 當場處理權 緊急處置權 查封扣押權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4)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人員進行監督檢查的規定
5)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責
6)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
7)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的規定
8)安全生產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規定
9)對舉報人的獎勵規定
第五部分: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1)地方政府應急救援工作職責
2)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置的規定
4)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第六部分: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1)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形式
2)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決定機關
3)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25)種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決策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
5)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6)民事賠償責任的強制執行
7)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
8)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