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真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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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真題精編:案例二
某露天礦設南、西、北3個排土場,其中北排土場設計容量30000×104t,自下而上設5個臺階,每個臺階高度40m,采用汽車運輸排土,運輸車輛輪胎直徑3m。廢石運輸及排土作業由乙公司承包。
2018年12月25日4時50分,負責現場指揮的乙公司王某在北排土場三平臺修整車擋時,發現28號礦車在排土場邊緣倒車時沖出坡面墜落。王某當即向礦調度室匯報。5時15分,值班礦長帶領救護隊到達現場,一邊指揮保護好事故現場,一邊安排救援。6時30分,28號礦車司機李某被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隨即該礦向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了事故的相關情況。
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經現場勘測,事故點及附近車擋高度為0.9m,排土工作面反坡為1%,三平臺實際臺階高度為79.5m;在距事故點850m處有16km/h的限速標志牌;28號礦車剎車制動系統經檢測正常;分析判斷該車排土倒車速度約30km/h。該礦與乙公司簽訂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乙公司教育培訓記錄顯示培訓內容為勞保用品穿戴要求。李某未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培訓。2018年3月5日,該礦給乙公司下達了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乙公司按照設計要求組織排土,但未對乙公司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未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規定對乙公司進行考核。
該事故傷亡費110萬元,善后費180萬元,停產損失約350萬元。
根據以上場景。回答下列問題(共22分):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分析北排土場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2.計算該起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并判定該起事故的等級。
3.找出本案例中乙公司安全生產的不符合項。
4.指出該礦對承包商安全管理和監督存在的問題。
1.北排土場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坍塌、車輛傷害、高處墜落、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火災、其他傷害。
2.直接經濟損失=110+180=290萬元,故該起事故的等級為一般事故。
3.乙公司安全生產的不符合項:
(1)臺階高度79.5m,不符合40m的設計高度要求。
(2)反坡1%,不符合2%~5%的反坡要求。
(3)車擋高度0.9m,不符合應達到輪胎直徑1/2的標準。
(4)倒車速度30km/h,超過了5km/h限速規定。
(5)排土場缺少8km/h的限速標志。
(6)排土作業無專人指揮。
4.該礦對承包商安全管理和監督存在的問題:
(1)乙公司安全教育缺乏針對性、內容不全。
(2)對乙公司隱患整改情況監督不力。
(3)對乙公司安全教育培訓監督不到位,未對新上崗人員崗前培訓。
案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