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令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 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時,,制度情況。
四、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企業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 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六、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七、《煉鐵安全規程》、《煉鋼安全規程》、《軸鋼安全規程》、《煤氣安全規程》、《鐵合金安全規程》等冶金、有色行業相關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
八、冶煉、鑄造、電解、壓力加工等生產環節起重、吊運鐵水、鋼水、鋁水、鋼材等固、液態金屬妻用設備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資質、設備選型配套、設備生產企業資質,制造安裝符合規范要求情況。
九、起重、吊運等危險性較大設備的日常操作、維護、檢修、檢測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高爐風口平臺、爐身、爐頂、熱風爐等區域煤氣泄漏、冷卻壁損壞、爐皮開裂、爐頂設備裝料系統等重大危險部位和區域檢查情況。
十一、轉爐、精煉爐、均熱爐的爐體冷卻、傾翻、煙氣回收等工藝環節情況;煤氣生產、儲存、輸送環節防止煤氣泄漏、中毒、應急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煤氣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十二、冶煉過程和生產環節中涉及的氧氣、氫氣、二氧化硫、氮氣、氯氣、氨氣等氣體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關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
十三、冶煉過程中涉及高溫、高壓、強堿、強酸環節,爆炸、燒燙傷、中毒、外泄等相關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十四、冶煉、鑄造、電解車間嚴格按照規范和要求設計,按照設計布置生產設施,設計、施工燹史符合相關規定情況。
十五、作業現場防范各類機械事故和人員傷害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監控報警、聯鎖和自動保護裝置情況。
十六、連續生產工業裝置
2、工藝技術管理制度、儀表聯鎖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訂和執行情況;工藝技術是否合規,操作條件是否合理,主要聯鎖自動保護設施是否正常,反應器、分餾塔、重要機組、專用設備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重要設備的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車前和停車后確認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情況。
4、防斷電、防雷電、防汛、防臺風、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當地大企業、地方政府建立了應急救援合作關系;預防環境污染措施的落實情況,是否設立了污水儲存池及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5、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的情況。
6、危險物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液位高低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十七、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檢驗檢測、使用許可、維護管理等情況。
十八、廠區道路運輸
l、取得有關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車輛、駕駛員等取得合法證照、資質情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基礎臺帳情況。 l
2、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等違法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嚴格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駕駛員發生廠區交通違法違規和交通事故進行教育處理。
3、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對應報廢的車輛依法辦理報廢手續的情況。
十九、廠區鐵路運輸
1、保障長大貨物等特種貨物運輸安全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機車、車輛、信號、軌道、道岔等行車關鍵設備質量及維護情況。
3、道口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檢查及維護情況,道口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情況。
4、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設立及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清理、拆除情況。
5、鐵路線路保護區內的道路及路塹上的道路、跨越鐵路的道路橋梁防護設施的設置、維護情況;下穿鐵路橋洞、涵洞的道路限高標志及限高防護架的設置、維護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