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事故統計與報表制度
一、事故統計的基本任務
1.對每起事故進行統計調查,弄清事故發生的情況和原因。
2.對一定時間內、一定范圍內事故發生的情況進行測定。
3.根據大量統計資料,借助數理統計手段,對一定時間內、一定范圍內事故發生的情況、趨勢以及事故參數的分布進行分析、歸納和推斷。
事故統計的任務與事故調查是一致的。統計建立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沒有成功的事故調查,就沒有正確的統計。調查要反映有關事故發生的全部詳細信息,統計則抽取那些能反映事故情況和原因的最主要的參數。
事故調查從已發生的事故中得到預防相同或類似事故的發生經驗,是直接的,是局部性的。而事故統計對于預防作用既有直接性,又有間接性,是總體性的。
二、事故統計分析的目的
事故統計分析的目的,是通過合理地收集與事故有關的資料、數據,并應用科學的統計方法,對大量重復顯現的數字特征進行整理、加工、分析和推斷,找出事故發生的規律和事故發生的原因,為制定法規、加強工作決策,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三、事故統計的步驟
事故統計工作一般分為3個步驟。
(一)資料搜集
資料搜集又稱統計調查,是根據統計分析的目的,對大量零星的原始材料進行技術分組。它是整個事故統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資料搜集是根據事故統計的目的和任務,制定調查方案,確定調查對象和單位,擬定調查項目和表格,并按照事故統計工作的性質,選定方法。我國傷亡事故統計是一項經常性的統計工作,采用報告法,下級按照國家制定的報表制度,逐級將傷亡事故報表上報。
(二)資料整理
資料整理又稱統計匯總,是將搜集的事故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并根據事故統計的目的和要求計算有關數值。匯總的關鍵是統計分組,就是按一定的統計標志,將分組研究的對象劃分為性質相同的組。如按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等分組,然后按組進行統計計算。
(三)綜合分析
綜合分析是將匯總整理的資料及有關數值,填入統計表或繪制統計圖,使大量的零星資料系統化、條理化、科學化,是統計工作的結果。
事故統計結果可以用統計指標、統計表、統計圖等形式表達。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涉及到工礦企業(包括商貿流通企業)、道路交通、火災、水上交通、鐵路交通、民航飛行、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等行業。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針對本行業特點,制定并實施了各自的事故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指標體系來反映本行業的事故情況。指標通常分為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絕對指標是指反映傷亡事故全面情況的絕對數值,如事故次數、死亡人數、重傷人數、輕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損失工作日等。相對指標是傷亡事故的兩個相聯系的絕對指標之比,表示事故的比例關系,如千人死亡率、千人重傷率,百萬噸死亡率等。
為了綜合反映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后,圍繞國家局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思路和部署,結合我國經濟發展和行業特點,借鑒國外先進的生產安全事故指標體系和分析方法,對統斤指標體系進行了改革,提出了適應我國的生產安全事 綜合類傷亡事故統計指標體系包括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工礦企業類傷亡事故統計指標體系包括煤礦企業傷亡事故統計指標、金屬和非金屬礦企業(原非煤礦山企業)傷亡事故統計指標、工商企業(原非礦山企業)傷亡事故統計指標、建筑業傷亡事故統計指標、危險化學品傷亡事故統計指標、煙花爆竹傷亡事故統計指標。
這6類統計指標均包含傷亡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重傷人數、輕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損失工作日、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千人死亡率、千人重傷率、百萬工時死亡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另外,煤礦企業傷亡事故統計指標還包含百萬噸死亡率。
(三)行業類統計指標體系
1.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指標
包括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財產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10萬人死亡率、生產性事故起數、生產性事故死亡人數、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2.火災事故統計指標
包括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財產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百萬人火災發生率、百萬人火災死亡率、生產性事故起數、生產性事故死亡人數、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3.水上交通事故統計指標
包括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和失蹤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沉船艘數、千艘船事故率、億客公里死亡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4.鐵路交通事故統計指標
包括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百萬機車總走行公里死亡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5.民航飛行事故統計指標
包括飛行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重大事故萬時率、億客公里死亡率。
6.農機事故統計指標
包括傷亡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重傷人數、輕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7.漁業船舶事故統計指標
包括事故起數、死亡事故起數、死亡和失蹤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千艘船事故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四)地區簧全評價美統計指標體系
包括死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重大事故起數、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大事故起數、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特別重大事故起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人數、億元國內生產總值(GDP)死亡率、10萬人死亡率。
部分事故統計指標的意義與計算方法考試大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