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重大危險源的基礎知識及辨識標準
一、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知識
?。ㄒ唬┲卮笪kU源概念
1993年6月第8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預防重大工業事故公約》將“重大事故”定義為:在重大危害設施內的一項活動過程中出現意外的、突發性的事故,如嚴重泄漏、火災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并導致對工人、公眾或環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嚴重危險。對重大危害設施定義為:不論長期地或臨時地加工、生產、處理、搬運、使用或儲存數量超過臨界量的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或多類危險物質的設施(不包括核設施、軍事設施以及設施現場之外的非管道的運輸)。
我國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l8218—2000)中將重大危險源定義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二)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的組成
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主要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防止重大工業事故發生的第一步,是辨識或確認高危險性的工業設施(危險源)。由政府主管部門和權威機構在物質毒性、燃燒、爆炸特性基礎上,制定出危險物質及其臨界量標準。通過危險物質及其臨界量標準,可以確定哪些是可能發生事故的潛在危險源。
2.重大危險源的評價
根據危險物質及其臨界量標準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確認后,就應對其進行風險分析評價。
一般來說,重大危險源的風險分析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辨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與機制。
(2)依次評價已辨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
?。?)評價危險事件的后果。
?。?)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聯合作用。
?。?)風險控制,即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3.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企業應對工廠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應針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包括化學品的選擇,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轉、維修以及有計劃的檢查)和組織措施(包括對人員的培訓與指導,提供保證其安全的設備,工作人員水平、工作時間、職責的確定,以及對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
要求企業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已辨識和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交安全報告。如屬新建的有重大危害性的設施,則應在其投入運轉之前提交安全報告。安全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以及前提條件,安全操作和預防失誤的控制措施,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安全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以及新知識和技術進展的情況進行修改和增補,并由政府主管部門經常進行檢查和評審。www.Examda.CoM考試就上考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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