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事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的大局。
我國對特種設備實行安全監察制度,它具有強制性、體系性及責任追究性的特點,主要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體制、行政許可、監督檢查、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等內容。
2003年2月19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頒布。它是一部全面規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其安全監察的專門法規,是我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的法律保障,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奠定了基礎。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體制
1.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和安全監察機構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的是綜合監督管理與專項安全監察相結合的工作體制。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專項安全監察體制。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以及經濟發達縣的質檢部門設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所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各級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
國家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內設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內設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各地市設安全監察科,工業發達的縣或縣級市設安全股。各地建立壓力容器檢驗所和特種設備檢驗所。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規體系
特種設備安全法規體系是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法律保障。各級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依法行政就必須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給予保證。
目前,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方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法律一行政法規一部門規章一規范性文件一相關標準及技術規定”5個層次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規體系結構。其中法律層次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和《商品檢驗法》;行政法規層次主要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規章主要以國家質檢總局局長令形式發布的辦法、規定、規則;技術法規主要由各類安全監察規程、管理規定、考核細則、檢驗規則構成;相關標準則是指技術法規中引用的各類標準。
3.安全監察制度
按照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及進出口等環節,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實施全過程一體化的安全監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立了兩項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即特種設備市場準入制度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實施從設計、制造、安全、使用、檢驗、修理、改造7個環節全過程一體化的監督檢查。www.Examda.CoM考試就上考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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