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ㄒ唬┢髽I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要求
近年來,由于一些企業業主經濟能力有限或者有意逃避責任,常常在發生重特大事故后躲避逃逸,把搶險救災和事故善后處理全部推給地方人民政府,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嚴重影響事故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扭轉當前這種惡劣現象,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需要建立風險抵押機制,依法確定對危險性較大的企業,存儲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項用于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第十八條規定:“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為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各地區可結合實際,依法對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據此,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6]369號),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了《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5]9 1 8號)。
(二)風險抵押金的存儲和使用
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于<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條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四、五條,對風險抵押金的存儲和使用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1.風險抵押金存儲標準
(1)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存儲標準:
1)小型企業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
2)中型企業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
3)大型企業不低于人民幣l 50萬元;
4)特大型企業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根據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期間的規模大小和行業特點,按照產量、從業人數或銷售收人等因素,參照以上標準確定本地區企業風險抵押金的具體存儲標準??紤]到不影響特大型、大型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周轉,每企業風險抵押金累計達到500萬元時不再存儲。
?。?)煤礦企業的存儲標準
按照煤礦企業核定(設計)或者采礦許可證確定的生產能力核定,其標準為:
1)3萬噸以下(含3萬噸)存儲60萬~1 00萬元;
2)3萬噸以上至9萬噸(含9萬噸)存儲1 50萬~200萬元:
3)9萬噸以上至1 5萬噸(含1 5萬噸)存儲250萬~300萬元:
4)15萬噸以上,以300萬元為基數,每增加10萬噸增加50萬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煤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期間的規模產量和安全程度評估等有關因素,在以上相應的分檔區間內確定風險抵押金具體存儲數額。為了不影響特大型、大型國有煤礦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周轉,每個企業風險抵押金累計達到600萬元時不再存儲。請訪問考試大網站http://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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