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上交通事故
2002年8月26日,交通部發布的第5號令《水上交通事故統計辦法》,將水上交通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分類見.表1O一1
表10—1 水上交通事故統計方法
船舶噸位 |
重大事故 |
大事故 |
一般事故 |
小事故 |
3 000總噸以上或 主機功率3 000 kW 以上的船舶 |
死亡3人以上;或 直接經濟損失500萬 元以上。 |
死亡1—2人;或 直接經濟損失500萬 元以下,300萬元以 上。 |
人員有重傷;或直 接經濟損失300萬元 以下,50萬元以上。 |
沒有達到一般事 故等級以上的事 故。 |
500總噸以上、3 000總噸以下或主機 功率1 500 kW以上、 3 000 kW以下的船舶 |
死亡3人以上;或 直接經濟損失300萬 元以上。 |
死亡1—2人;或 直接經濟損失300萬 元以下,50萬元以 上。 |
人員有重傷;或直 接經濟損失50萬元 以下,20萬元以上。 |
沒有達到一般事 故等級以上的事 故。 |
500總噸以下或主 機功率1 500 kW以 下的船舶 |
死亡3人以上;或 直接經濟損失50萬 元以上。 |
死亡1-2人;或 直接經濟損失50萬 元以下,20萬元以 上。 |
人員有重傷;或直 接經濟損失20萬年 以下,10萬元以上。 |
沒有達到一般事 故等級以上的事 故。 |
注:①凡符合表內標準之一的即達到相應的事故等級。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②本規則及本表中的“以上”包含本數或本級;“以下”不包含本數或本級。 考試大相關推薦: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大安全工程師網校 安全工程師免費題庫 安全工程師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