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梅州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預審
梅州市報名點考生:
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2月2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參照執(zhí)行。
2015年注冊安全工程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知識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安全生產技術 |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如您已達到上一年度合格標準,請按照粵人考函〔2015〕114號文,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梅州市”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10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提交資料,聯系電話:0753—2128309。
二、提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須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由考生網上報名時自行下載,A4紙打印,送審時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送審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考生本人,復印件由考生本人簽名,考試機構留存
三、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工作簡歷表》
3.《>代辦委托書》
梅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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