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安全工程師考后資格復審時間:各地市時間不同
省直: 2017年廣東省直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
廣州:2017年廣東廣州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考生,請到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
網上報名時選擇“珠海”且成績合格的考生,請到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6號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大樓一樓前臺提交資料。
網上報名時選擇“汕頭”的考生,請到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送交資料。地址:汕頭市高級技工學校(新美路2號)培訓樓2樓。
惠州:2017年廣東惠州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8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惠州”的考生,請到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三新北路2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送交資料。
深圳:2017年廣東深圳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5日
本次提交考后復核材料采取網上提交的方式,無須到現場提交。考生可通過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首頁“系統入口”進入“網上業務辦理系統”。
茂名:2017年廣東茂名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茂名”的考生,請到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5樓511室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交資料。
陽江:2017年廣東陽江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陽江”的考生,請到陽江市二環路20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送交資料。
清遠:2017年廣東清遠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清遠”的考生,請到清遠市銀泉北路社科大樓9樓901室送交資料。
中山:2017年廣東中山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中山市”的考生,請到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人社局窗口送交資料。
東莞:2017年廣東東莞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東莞市報名點”的考生,請到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地址:東莞市南城區西湖路99號廣東科技學院22號樓二樓)送交材料。
肇慶:2017年廣東肇慶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肇慶市報名點”的考生,請到端州區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一樓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
河源:2017年廣東河源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5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河源”的考生,請到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交材料。
梅州:2017年廣東梅州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梅州市”的考生,請到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提交資料。
江門:2017年廣東江門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江門”的考生,請到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一樓江門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提交資料。
佛山:2017年廣東佛山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佛山”的考生,請自主選擇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或各區考試機構(詳細地址及聯系方式請見附件)提交資料。
韶關:2017年廣東韶關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韶關考區”的考生,請到韶關市湞江區東河北路1號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4號樓一樓人事考試辦服務窗口送交資料。
湛江:2017年廣東湛江安全工程師考后復核時間2月26日至3月2日
網上報名時選擇“湛江”的考生,請到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地址:湛江市赤坎區灣南10號)送交資料。
其他地市待更新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審核資格條件,按期完成考后復核工作,并于2018年3月9日前將此項考試的審核工作情況報告及合格人員統計表、不合格人員統計表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局。
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