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案例分析》必會知識點:事故調查處理的分工規定
事故調查處理的分工規定是什么?
①. 輕傷、重傷事故,由企業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及工會成員參加事故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次重傷3人以上(含3人)的重傷事故,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視情況進行調查。
②. 一般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紀檢檢查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業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④. 特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行業有關主管部門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⑤. 按照規定參加調查組的單位,因故不能參加事故調查時,已組成的調查組可繼續進行調查工作
⑥. 對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可邀請有關部門的專家參加。
全力備考:233網校注冊安全工程師,通過率高,學員好評如潮!講師獨家剖析歷年命題規律、考試重點、難點、疑點。幫助考生在短時間內掌握考點,告別盲目備考。全力備考,趕緊報名吧!點擊免費試聽>>
交流平臺:群1:3195962132 群2:315417690 下載APP 掌上做題